集团旗下“勒泰商业地产”发行最多4亿港元八年期债券,将强化资本基础,加快全国发展步伐

发布时间:2014-07-29 点击次数: 字号:

勒泰商业地产发行最多4亿港元八年期债券  强化勒泰资本基础,开拓大型商业综合体  加快勒泰商业地产全国发展步伐
 
  2014年7月29日,集团旗下勒泰商业地产有限公司(「勒泰商业地产」或「本公司」)(股份代号:00112)欣然宣布,本公司与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订立八年期最多4亿港元债券的配售协议(「该协议」)。
 
  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发行本金总额最多2亿港元的首批债券,年利率为8%,属直接、无条件、非后偿、无抵押债券。同时,本公司亦可按发行情况,增发2亿港元额外债券。发行债券(假设增发之额外债券亦全部被认购)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3.84亿港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发展房地产项目及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中国银河证券为该债券发行之配售代理。
 
  勒泰商业地产主席及行政总裁杨龙飞先生表示:「本次发行债券融资有助增强本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促进长期业务发展。本公司近月分别与河北省邢台市、河北省保定市和江苏省南京市的相关政府部门签订投资意向书,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发展新商业地产项目之潜在计划。本公司将继续物色优质商业项目,扩大发展规模,以及加强勒泰品牌作为世界级城市商业地产运营专家的形象和认知度。」
 
  勒泰商业地产执行董事及副行政总裁陈迪生先生补充:「本次发行债券是继2014年初本公司及杨龙飞先生向工银国际发行合共8亿港元之可换股债券及可转换债券后,首次发行无抵押及无担保债券,年利率亦较今年初发行的可换股债券进一步调低。未来本公司将继续积极探讨,包括寻求股票融资、建立策略性投资合作伙伴关系等的其他融资渠道,并积极优化融资结构和充分利用融资平台,以加快本公司在中国商业地产的发展步伐,为股东及投资者带来更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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